5261-作者:蔡江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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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4(c)=R4(C):责任主体打着为公的旗号满足自己的利益,责任客体完全被蒙蔽。

不该移走的大树

              分享学员:银川   蔡江峰

2015年12月27日
(该文章未经方老师改编)

         物业公司王经理10月份干了一件惊天动地的事。

        事情是这样的,王经理为了个人私利,在没有通知公司的情况下,将小区22号楼前两棵树给挖起卖掉了。

        事情被公司知道后,办公室进行了调查。王经理告诉办公室是因为有业主抱怨树长的太大,影响他们的采光了,所以就把树給移走了。

         结果办公室以为真为了业主着想,就给公司如实上报了。

         近期由于业主投诉,事情的真实情况才被暴露出来。


  4R4P分析:

 1、王经理是责任主体,办公室和业主是责任客体;

 2、王经理为了私利把小区的树给卖了,属于原因责任低阶R4(c);

 3、王经理为了业主着想,把树給移走,属于原因责任低高阶R4(C)  

 4、责任客体办公室对责任主体王经理的行为形成责任色盲综合症,该责任现象用责任公式表达为R4(c)=R4(C)

  中国4R4P管理学院友情提示

       对于管理者要学会听说做看,不要被事情的表象所迷惑。

本文责任现象学系统分析

Responsibility phenomenon

责任总公式:R1(-1,0)+R2(0~N)+R3(0,+1)+R4(C/c)=1

所属责任现象:责任第一现象(一个责任主客体)

第二层次:Ra=Rb责任色盲综合症:R4(c)=R4(C)

本文责任思维模型:理性行动“四做原理”

责任思维工具描述:必须做,努力做,应该做,选择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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