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5-作者:冬日暖阳

  其他领域  其他

4R4P专业名词术语公式详解 查看更多

                                                                                  【约翰·纳什的博弈论:合作是一种“利己策略”】

22岁时就做出惊人的数学发现,创建博弈论,重构了经济学基础;30岁时,患上妄想型精神分裂症。此后,长达30年的时间里,在天才与狂乱中历经痛苦。最终,因爱的力量与过人的智慧和勇气,走出深渊。这个在幸与不幸之间往返的人就是“博弈论”大师、天才数学家约翰?纳什。

一、“天空都不足以容纳他的独立性”

纳什从小就显得与众不同,他性格孤僻,沉迷于做各种实验。他的父亲是一位电子工程师,总是能解答纳什提出的各种问题。

但是,老师们并不喜欢纳什的不合群和反复无常的性格以及对权威的不尊重。对于那些与众不同的人,人类社会总是显得很残忍。

在纳什的青年时代,他总是成为人们嘲弄和取笑的对象,因为他对集体活动不感兴趣,拙于社交。

这些都不妨碍纳什发挥自己的天赋,甚至成为别人口中“无所不知的人”,他的教授称纳什为“高斯第二”。

1948年,纳什来到普林斯顿大学数学系攻读博士学位,当时的系主任是莱夫谢茨,鼓励学生进行独立思考。而当时人们对纳什的评价是:“天空都不足以容纳他的独立性”。

在这样一个鼓励思考和异想天开被认为是天才的象征的环境中,纳什的精神开始了自由的舞蹈。他甚至曾经造访过爱因斯坦,向他讲述自己对于重力的看法。在一个小时的讨论之后,爱因斯坦对纳什说:“年轻人,你应该来学一点物理。”

二、正确地提出问题,然后找到唯一的解决之道

纳什的行事原则是,正确地提出问题,然后找到唯一的解决之道。他的第一项科学研究,即是在现代经济学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对策论数学。1950年,纳什发表了他的“非合作对策”博士论文,引入著名的“纳什平衡”理论,对有混合利益的竞争者之间的对抗进行了数学分析,不但奠定了对策论的数学基础,而且在后来得到了商业策略家的广泛应用。

纳什不是一个完人,他举止古怪、离经叛道。纳什30岁,刚取得麻省理工学院的终身职位,他却因为幻听幻觉被确诊为严重的精神分裂症,然后是接二连三的诊治,短暂的恢复,和新的复发。就这样,他几乎被学术界遗忘了。80年代,有几项荣誉性奖都几乎要授予给他,最终都因为他的病状而放弃。80年代末期,诺贝尔委员会开始考虑给予博弈论领域一次机会,而纳什就名列候选人名单的前茅,最后因为对博弈论的怀疑和对纳什的健康担忧而没有实现。

三、任何制度都需要一个“纳什均衡”

纳什均衡是博弈论最重要、最一般化的均衡概念。构成纳什均衡的战略对每个人都是最优的。纳什均衡有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即信念和选择之间的一致性,即:基于信念的选择是合理的,同时支持这个选择的信念也是正确的。所以,纳什均衡具有预测的自我实现的特征:如果所有人都认为这个结果会出现,这个结果就真的会出现。

举例来说,假如在博弈之前,所有的参与人达成一个协议。如果每个人都有积极性遵守这个协议,这个协议就构成一个纳什均衡。

纳什均衡对我们理解社会制度非常重要。任何制度,只有构成一个纳什均衡,才能得到人们的自觉遵守。纳什均衡不一定是帕累托最优的,但有效的帕累托最优只有通过纳什均衡才能实现。有效的制度设计,就是如何通过纳什均衡实现帕累托最优。

一个制度即使对所有人都不好,但如果它是一个纳什均衡,就仍然会持续存在。反之,一个制度即使听起来很好,但如果它不是一个纳什均衡,就不可能得到所有人的自觉遵守。

从“纳什均衡”中我们还可以悟出一条真理:合作是有利的“利己策略”。但它必须符合以下黄金律:按照你愿意别人对你的方式来对别人,但只有他们也按同样方式行事才行。也就是中国人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但前提是人所不欲勿施于我。

其次,“纳什均衡”是一种非合作博弈均衡,在现实中非合作的情况要比合作情况普遍。所以“纳什均衡”可以说是一场革命。

                                       文章来源:《今日管理》(1512号)

 

本文责任现象学系统分析

Responsibility phenomenon

责任总公式:R1(-1,0)+R2(0~N)+R3(0,+1)+R4(C/c)=1

所属责任现象:第四现象:R2R2R2R(调节变量)

文章关键词: 加载中, 加载中, 加载中, 加载中

0位亲已答题!

 相关文章 Articles

来自全球各地0位亲的支持,是我最大的责任动力!
Copyright © 2015 ICP备案:沪ICP备14053021号 沪公网安备31011002003955号
责商(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应用科技学院—责任动力学研究院
联系电话:15800477474
公司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1076号031幢A90室